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工作安排,我校于9月2日上午在行政楼二楼第一会议室召开党委书记、督导专员任职大会。省教育厅副厅长刘青川、省委教育工委安全稳定工作部部长苗威,派出公办高校吉林建筑大学党委书记崔征、组织部部长张军,学校董事长康启鹏、校长李晓光、原党委书记(督导专员)刘炳恩、新任党委书记(督导专员)闫峰及全体校领导、中层正职以上干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出席会议。大会由校长李晓光主持。
会上,苗威代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宣读了任命闫峰同志为长春光华学院党委书记(督导专员)以及刘炳恩同志不再担任长春光华学院党委书记(督导专员)的决定。
刘炳恩书记在离任讲话中表示,几年相伴、风雨同行、往事历历、暖意满满,三年来拓展了视野、接受了历练、收获了友谊。难忘和校班子协力同心、守望相助的彼此扶持;难忘和全校师生同甘共苦、群策群力的良好氛围;难忘和工作团队密切协作,互相关心的深情厚谊。他用“感谢”“歉意”“祝愿”三句话表达了对学校、同事、师生的情谊和祝福,“山水一程,流失的是岁月,沉淀的是情感,带走的是温暖,三年光华人,一世光华情”,祝愿光华学院各项事业蒸蒸日上,繁荣兴旺。
闫峰书记在履新任职发言中表示,感谢省委教育工委信任和吉林建筑大学的培养。他表示,再次担任民办高校党委书记、督导专员,面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感到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必将牢记使命、恪尽职守、勤奋工作,不辜负组织的信任,不辜负学校师生的期待。他指出,实现履职尽责,适应要求,服务大局一要深入调查研究,就是要把工作做实做细;二要努力转变工作作风,就是要维护班子团结;三要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就是要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四要促进改革创新,就是要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五要加强廉洁自律,以上率下做学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带头人。
董事长康启鹏代表董事会和学校作表态发言。坚决拥护支持上级决定,并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我校建设与发展的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和兄弟院校表示由衷感谢。并向离任的刘炳恩书记表达谢意,同时也对闫峰书记来校任职表示热烈地欢迎。他表示,过去三年,刘炳恩书记履职尽责,谋划实施党建五项工程,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大思想政治工作力度,给学校党建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为学校发展建设提供了坚实保障,做出了重要贡献。今天省委教育工委又为光华学院选派了一位政治素质过硬,理论政策水平高,组织领导能力强,具有多年丰富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经验的党委书记来校任职,董事会和学校一定一如既往、全力支持和配合闫峰书记开展工作,充分信任、全力保障,不辜负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对光华学院的指导支持、关心和厚爱。相信有省委教育工委的正确领导,有共建单位的帮扶支持,有历届班子打下的工作基础,有闫峰书记和校班子的带领,通过全校师生的戮力同心、拼搏实干,长春光华学院一定能够书写出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
吉林建筑大学党委书记崔征在讲话中指出,学校高度重视民办高校党委书记选派工作,闫峰同志是学校优秀的干部,具有丰富的党务工作经验,学校两次选派到民办高校任职,希望闫峰同志能够带着三年多民办高校任职经验和思考,到任后尽快融入新角色,为光华学院党建工作再创佳绩和各项事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他表示,吉林建筑大学将贯彻落实民办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一如既往地认真履行“同在党旗下,携手添光彩”结对共建责任,充分利用好公办高校的党建资源和经验优势,关心支持闫峰书记工作,不断加强与光华学院共建协作,实现党建和事业发展相互促进,为我省民办高校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省教育厅副厅长刘青川在讲话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工作和各项事业发展,对加强和改进党对民办高校的领导作出多次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批示。我省从2017年起全面启动民办高校党委书记(督导专员)集中选派工作,刘炳恩同志就是第一批选派人员之一,他指出,刘炳恩同志担任光华学院党委书记(督导专员)以来,能够认真履职尽责,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组织路线,不断强化党对学校各项建设事业的领导,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介绍了闫峰书记的基本情况,对他长期在高校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进一步推进学校党的建设和事业发展提出五点希望,一要持续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二要着力提高学校党建工作水平;三要着力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四要确保学校政治安全和校园稳定;五要认真做好党委书记(督导专员)工作交接,传好接力棒,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会上,吉林建筑大学党委书记崔征与长春光华学院党委书记闫峰签订两校“同在党旗下,携手添光彩”结对共建协议书。
李晓光校长表示,向民办高校选派党委书记是省委组织部和省委教育工委从全局出发,通盘考虑做出的重要决定,也是加强党对民办高校领导,促进民办高校健康发展和推进全省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举措。学校坚决拥护,也将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严格执行《吉林省民办高校党委书记(督导专员)选派管理办法》,依法完善学校治理结构,全力保障办学条件,积极配合党委书记工作。未来三年,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发挥党委的政治引领和监督保障作用,凝心聚力、砥砺奋进,不断推动学校各项事业迈上新台阶,取得新进步,开创新局面!(供稿:组织部 审核:高海英 编辑: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