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长春市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下发《关于表彰2022年度长春市“高校文明杯”竞赛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我校荣获6项集体荣誉和7项个人荣誉。
教务处荣获“先进基层单位”称号;机械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荣获“学生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南区第二食堂荣获“文明食堂”称号;电气信息学院2020级计算20406班、机械工程学院2020级机械20401班、文学院2020级文学20405班荣获“文明班级”称号;电影学院2021级C区楼506寝室、管理学院2021级B区1栋1楼104寝室荣获“文明寝室”称号;光华英文传播社荣获“优秀学生社团”称号。
后勤保障处副处长周晓亮荣获“优秀个人”称号;图书馆馆长王海燕、党政办公室文秘科副科长薛佳怡、管理学院辅导员段志慧荣获“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称号;就业指导中心主任郑向光荣获“十佳思政工作者提名奖”称号;管理学院学生党支部书记、辅导员王莹荣获“十佳辅导员提名奖”称号;电气信息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副院长李艳荣获“学生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外国语学院2019级俄语19407班杜轩鹏荣获“十佳大学生提名奖”称号;商学院会计20409班黄馨、现代教育学院学前20407班朱海坤、艺术设计学院环境20403班魏伦锐荣获“优秀大学生”称号。
近年来,学校坚守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文明校园建设成果斐然,学校连续多年被评为“长春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荣获“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创新奖”、长春市“文明校园”称号,被确认为“吉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文化育人)创新发展中心”,充分展示了学校发展成果和精神文明建设成效,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更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全校广大师生员工要以先进为榜样,立足本职,脚踏实地,为实现长春全面振兴新突破贡献更大力量!(供稿:党委宣传部 审核:贾小晨 赵健 编辑:刘安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