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和省委工作部署,5月16日,我校在行政楼第一会议室召开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开班式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与会,会议由党委书记、督导专员闫峰主持。
会上,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副校长李春生领学了《新华日报》评论员文章《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论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随后,与会人员共同观看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副主任陈亚新同志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权威解读的视频,并着重从深刻认识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修订《条例》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更好地理解和把握《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条例》等方面进行了集体学习。
闫峰书记结合学习内容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悟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令行禁止的必然要求;是提升党员纪律自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现实需要;是凝聚干事创业精气神、加快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证。二是深学细悟笃行,准确把握新修订《条例》的主旨要义。要教育引导全校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常敲思想警钟、常紧纪律之弦、常存敬畏之心,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始终做到服从组织、服务大局。三是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全校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效。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上来,同贯彻落实学校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和“十四五”规划结合起来,切实把党纪学习教育激发的动力转化为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的实绩。
最后,李晓光校长结合全省高校领导干部安全稳定专题培训班和吉林省加强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对学校安全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供稿:党委宣传部 编辑:刘安妮 审核:赵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