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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光华学院校园电视台台标征集启事

时间:2015-04-29 点击:

 

校园电视台是学校重要的思想文化宣传阵地之一,目前,校园电视台正在筹建阶段,为了更好地树立电视台的形象与品牌,优化电视台的传播效果,展示学院的风采,特向全校师生征集校园电视台台标设计方案。

一、设计要求

1.寓意深刻,体现长春光华学院的历史、地域、文化特色。

2.台标构图简洁,色彩明快,个性鲜明,构思巧妙,富于艺术想象力和时代气息,便于记忆和识别。

3.台标适用于电视屏幕、采访设备、徽章和电视衍生品的标识。

4.不违背宪法和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设计的台标必须是原创作品。杜绝抄袭、雷同,避免商标异议,与其他电视台的标识有明显的区别。

二、投稿要求

1.投稿时间:自本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5515日止。

2.来稿采用手工绘制、电脑绘制、电子图片等形式不限。长宽度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

3.图样清晰,色彩准确,同时附200字以内寓意说明。

4.注明设计者真实姓名、所在单位(院系),联系方式;

5.稿件可现场交稿,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投稿。

投稿地址:长春光华学院校园电视台(地址:一教学楼五楼523室)

电子邮箱:

联系人:甄建勋

电话:

三、评选

1.学校将组成评审组,对作品进行评审,从中选出10件入围作品在校园内公示投票。综合评审基础上,确定中选作品。

2.本次活动将评出中选出1件,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物质奖励。

3.学校向入选的前10件作品的设计者颁发荣誉证书。

四、说明

1.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未被采用的作品由作者自行处理。

2.被采用的台标,其所有权和修改、使用、署名、复制、发行、展览、放映、网络传播、改编权等均归学校。设计者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

3.凡涉及抄袭、借用等违法、违背道德和侵权行为,均有投稿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长春光华学院校园电视台

                                                                         2015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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