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电视台是学校重要的思想文化宣传阵地之一,目前,校园电视台正在筹建阶段,为了更好地树立电视台的形象与品牌,优化电视台的传播效果,展示学院的风采,特向全校师生征集校园电视台电视新闻片头设计方案。
一、设计要求
1.片头采用三维动画形式。体现长春光华学院的特色,以运动的“光华”元素和“光华新闻”的汉字与英文“长春光华学院”字母组合而成。
2.片头1个,时长为6至10秒。内容提示模版1个,字母条1个,采访人名字字母条1个,挂角动画角标1个,新闻背景图1个。
3.音乐要有震撼力,符合电视新闻播出要求。
4.以蓝色等冷色调为主。
5.片头要大气,富有时代气息,要有立体感、层次感和通透感,图音结合,声画并茂。
二、投稿要求
1.投稿时间:自本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5月15日止。
2. 三维动态视音频合成片头的作品请存放入U盘,同时需附A4规格WORD文档格式的设计理念及创意说明文字材料。
3. 注明设计者姓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地址。
4.稿件可现场交稿,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投稿。
投稿地址:长春光华学院校园电视台(地址:一教学楼五楼523室)
电子邮箱:
联系人:甄建勋
电话:
三、评选及奖励办法
1.学校将组成评审组,对作品进行评审,从中选出10件入围作品在校园内公示投票。综合评审基础上,确定中选作品。
2.本次活动将评出中选出1件,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物质奖励。
3.学校向入选的前10件作品的设计者颁发荣誉证书。
四、说明
所有参选作品一经入选应用或入围,设计者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关于受委托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有关规定,与长春光华学院校园电视台签署《长春光华学院校园电视台有关片头征集活动著作权归属承诺书》,作品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长春光华学院校园电视台所有,设计者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如需对作品进行修改,设计者要在1个月内根据校园电视台的要求修改作品,修改次数约定为三次。入选应用或入围作品,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均由投稿者承担一切后果。
长春光华学院校园电视台
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