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长春光华学院关于对推荐参加教育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成果进行公示的通知

时间:2023-02-07 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育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吉教科函[2022]47号)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22年12月15日组织申报教育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校内申报截止期前共收到申报材料2项,分别为著作类成果《满族说部的当代传承研究》和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关于创新我国对外宣传工作的建议》。经学校聘请相关领域专家评议,最终遴选著作类成果《满族说部的当代传承研究》报送至吉林省教育厅,参加教育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审

为广泛接受监督,保证成果奖申报工作的公开、公正,对遴选结果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月7日—2月11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实名制方式来电、来访向学校科研处反映。

举报电话:18043691002

受理邮箱:602896895@qq.com。

长春光华学院科研处

202327

 






版权所有:长春光华学院 吉ICP备05002332号-4
地址:吉林省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路3555号
总机:0431-82608886 82608887 
传真:0431-84849990
邮编:130033
技术支持:信息技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