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育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吉教科函[2022]47号)有关文件精神,我校于2022年12月15日组织申报教育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校内申报截止期前共收到申报材料2项,分别为著作类成果《满族说部的当代传承研究》和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关于创新我国对外宣传工作的建议》。经学校聘请相关领域专家评议,最终遴选著作类成果《满族说部的当代传承研究》报送至吉林省教育厅,参加教育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审。
为广泛接受监督,保证成果奖申报工作的公开、公正,对遴选结果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月7日—2月11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实名制方式来电、来访向学校科研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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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光华学院科研处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