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吉林省高校优秀青年科研创新人才储备库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和吉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我校认真对照方案申报条件要求,组织校内遴选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自愿申报,由科研处会同学校人事、组织、纪检等部门对申报的人才进行初步筛选确定拟推荐人员名单,经学术委员会投票,学校党政联席会讨论评议,最终全票通过,决定推荐优秀科技创新人才1位(苗建伟)、优秀人文社科创新人才2位(徐航、夏郡薇)、产学研协同创新人才2位(李长明、马婉莹)、优秀科研管理人才1位(张珊珊)。现对人才推荐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自2023年6月21日开始。公示期间,任何单位、部门有疑义,均可向科研处反映,联系电话:13654363663,13756122299。
附件:1.长春光华学院优秀青年科研创新人才储备库申报汇总 长春光华学院优秀青年科研创新人才储备库申报汇总.pdf
附件:2.长春光华学院优秀青年科研创新人才储备库候选人推荐表 长春光华学院优秀青年科研创新人才储备库候选人推荐表.pdf
长春光华学院科研处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