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吉林省高等学校省教育厅科研创新平台优化重组工作方案>的通知》(吉教科〔2023〕10号)和长春光华学院《关于对吉林省教育厅科研创新平台进行优化重组的通知》(长春光华校字〔2023〕59号)有关文件精神,学校结合自身发展实际,由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现有教育厅科研创新平台进行论证和打分,确定自主撤销平台1个,验收通过平台4个,拟新建平台3个上报吉林省教育厅,具体名单见附件。现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7月7日—7月13日止)。公示期间,任何单位、部门如有异议,均可向科研处反映,联系电话:13756122299。
附件:长春光华学院平台自评结果汇总表 附件:长春光华学院平台自评结果汇总表.xlsx
长春光华学院科研处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