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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责任成本差异法

时间:2016-10-25 点击:

 

报告人:苏俐

报告时间:20161025

报告地点:三教118

组织单位:商学院

    报告人简介:中共党员,教授,正高级会计师,中国成本研究会理事,吉林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吉林省管理会计咨询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吉林省科委评估中心评估专家,吉林大学特聘教授研究所导师,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教学成果奖一次,吉林省改革开放三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1次。出版专著1部,发表论文30余篇,完成财政部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课题一项。曾获荣誉:吉林省五一劳动奖章,吉林省团委五小发明奖,长春市机械局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称号,长春市财政局先进会计工作者证书。

苏俐教授根据目前信息化对管理会计责任成本的需求,提出信息化条件下作业的责任成本差异法,本次报告对作业的责任成本差异法进行了深刻论述!

信息化技术的飞速发展,为企业内部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集成提供了强大的支撑平台,使成本管理信息集成的效率、质量得到空前提高。本案例在总结信息化环境下成本管理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在离散型制造业企业中推行“作业责任成本差异法”,在同一信息系统下,实现定额成本法和标准成本法的有机结合,同时满足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对成本管理的双重需求。

   企业内部各个成本中心编制以成本差异发生原因为明细项目的成本差异分析报告。作业的成本差异是车间当月发生的全部成本差异,且该成本差异报告的明细项目是按差异产生的原因设置,可供报告使用人追究成本差异责任。直观反映当期成本差异产生的深层原因,为分析成本变化及差异责任追溯提供数据源,定额成本法和标准成本法最大的区别,就是成本差异的内部结构和用途不同。定额成本法的定额成本差异是按产品或零件设置差异明细,标准成本法的标准成本差异是按差异产生原因设置差异明细。在作业责任成本差异法下同时实行定额成本法和标准成本法使其差异总额相等,差异内容各异,两者互为补充,同时两种差异报告通过核对总额达到互相牵制确保核算质量的目的。

   作业责任成本差异法是集成本核算、分析、考核、决策于一体的全新成本管理方法,这一方法的应用将大大提升离散型制造业企业的成本管理工作效能。在财务会计方面,产品成本核算速度、精确度将明显改善。在该方法下,产品成本差异是建立在平行结转定额差异基础上的研究,将成本差异按车间、零件、成本项目分三类归集,每月底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其分配的权数是完工产品和在产品的定额成本。在企业产品结构复杂,BOM层次较多的情况下,产品成本差异平行结转法既可以使产品成本差异泾渭分明,又可以节省系统硬件投资和成本差异分配运行时间。将定额成本法和标准成本法有机结合,使企业在同一系统下,同时提供对外的产品成本和对内的责任成本信息,满足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双重需要,这将是我国引进西方管理会计标准成本法并有效拓展运用的重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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